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人民法院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法院审执活动安全和顺利开展,4月11日,长洲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以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于2014年2月编发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安全教育案例选编》为教材,组织全体法警开展警务安全教育。
会上,大队长黄志刚认真分析《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安全教育案例选编》中的处置成功、责任事故、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总结案例中处置成功经验,吸取处置失败的教训,增强责任心、使命感和荣誉感。同时,认真剖析当前我院法警队伍在安全保卫工作值庭、押解、看管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依法对旁听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等警务保障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并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真正起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作用。
法院警务安全工作是法院各项工作开展的保障,在安全问题上,任何人都要高度警惕,法警在平时工作中要认真、细致,树立底线思维、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安全防线,提高对安全隐患的洞察力。只有法警都在安全意识上不松懈,把警务安全落实到“神经末梢”,才能避免安全隐患趁虚而入,才能为法院营造更安全、更和谐的氛围。
(梁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