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5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由长洲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等六名未成年人合伙抢劫、抢夺一案,该案现已开庭审理完毕。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刘某、莫某于2013年9月5日1时在本市西堤三路灏景尚都小区对开防洪堤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走被害人张某和陈某的现金人民币100元和价值人民币350元的摩托罗拉手机一台。被告人吴某等六人又于2013年9月7日23时许在本市质监局对开人行道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走被害人董某某和黎某某的价值人民币425元华为手机和价值383元天时达手机各一台及现金80元,并持刀抢走董某某价值人民币3040元助力车一台。另被告人吴某等3人于2013年8月31日23时许乘被害人刘某某不备,抢走其手袋一个(袋内有人民币现金500元和价值人民币898元的步步高牌手机一台)。
庭审中,各被告人庭上均主动认罪、悔过、愿接受法律制裁,在审判长法庭教育和各被告人监护人帮教的感化下,庭上六名被告人均流下悔恨的泪水,并愿积极改造,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理,让其能早日回归社会。
目前这起恶性的未成年人团伙犯罪案件的法庭审理阶段已经结束,法院将会择日宣判,我们将继续予以关注。
(胡志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