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于今年年初立案受理了原告谭某诉被告苏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原告诉称其与被告在网上认识后不久两人便同居生活,后来生育了一子。原、被告因为儿子抚养问题发生矛盾,经倒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无果,原告起诉到法院。被告苏某经本院合法传票传唤,没有到庭参加诉讼。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问题,为了更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查明案件事实,维护当事人和被抚养人的合法权益,2014年4月16日,审理该案件的法官和书记员前往倒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的倒水镇司法所了解当时的调解情况,并到被告苏某家中与其家人交谈,询问听取意见。
长洲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能够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时刻放在心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得到案件当事人的肯定和支持。
法官向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案件情况
(梁燕琼 吕晓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