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上午,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中心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8日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温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八项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六个一律”等相关规定。随后由政工科科长何永识同志传达了长洲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会议客观地分析了长洲法院目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研究了近期法院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院党组书记、院长吴治华同志在学习会上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八项规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兰考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长洲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四项重点任务和总体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心得体会文章。二是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了解社情民意,要把重民生、排民忧、解民难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使法院的各项工作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三是要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不能生搬硬套搞形式主义,要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核心开展审判执行工作,要在工作实践中体现学习成效,在思想上有新的认识,司法作风有明显转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以踏踏实实的工作成绩来检验教育活动的效果。
(何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