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换位思考互让互谅 双方执行和解结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04  分享到:
 

    长洲法院执行局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调解优先”原则,讲究执行艺术,注意加强执行中的和解工作,及时执结了一批执行案件,取得了省时、省力、快速的执行效果。

申请执行人陈某在梧州某公司工作,后因工作中发生意外受伤,索赔无果的情况下,将该公司告上法院。长洲法院立案受理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后达成调解协议结案,双方约定:由公司在限期内向陈某一次性支付赔偿款8万元,陈某不再追究公司责任。随后,该公司陆续支付5万元后,却一直拒付余款。

陈某赢了官司,却拿不了赔偿款。于是向长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局领导非常重视,为了让申请执行人尽快拿到赔偿款,执行法官火速赶到被执行人梧州某公司。在与该公司的负责人谈话中得知,该公司因近年受物价上涨的影响,订单在缩减,人工费上涨,招不到工人,加上又发生了陈某受伤的赔偿事故,资金周转困难,所以暂未支付余款。

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后,执行人员考虑到,为了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又要不影响私营企业举步维艰的经营,于是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双方做思想工作,从法律、情义、信誉、发展等多个角度向他们做解释,并请双方换位思考,互让互谅。在执行法官数次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后,功夫不负有心人,428,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梧州某公司支付给陈某余下的3万元赔偿款,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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