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贪图便宜购买赃车 一男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06  分享到:
 

“我真的只是为了贪图便宜和方便才买那辆车的,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当莫某锋听到法官对他的宣判时,才意识到自己将要面临法律的处罚,不禁流下男儿泪。由一个奉公守法的良民沦为阶下囚,一切的起源皆因贪图那辆便宜的助力车。

201411715时许,被告人莫某峰受朋友“西洋拳”之邀去到本市长洲区新兴二路89号对出巷口处,在知道“西洋拳”等人向其出售的助力车来源不合法的情况下,仍以人民币400元的价格购买。经查,该车系范某龙被盗车辆。“当时觉得400元买一辆新助力车,又便宜出门又方便,况且又不是我去偷的,谁想到买偷来的车也犯法”?莫某锋在庭审过程中仍然想不明白,买人家偷来的车也有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被告人莫峰在购买该车辆前便已知道该车是“西洋拳”等人盗窃而来,是违法所得,但仍然为了“便宜”、“方便”而购买为己所用,其行为已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主办法官遂以该法规对莫某锋判处拘役五个月的刑事处罚

(欧阳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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