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长洲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该院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使“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理念真正地落到实处,抛开一切“纸上谈兵”,进而将服务群众演变成为一种“常态”,同时建立一种长效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群众的切身问题。
“莫局长,你看我这案子这么久了还能解决吗”
“法官同志,我应该怎样配合法院的执行呢?”
“法官同志,我是来问一下我那案子的进展的”。
像这样的情况,在以前并不少见。由于一般群众的法律意识并不强,以前简单地采取坐堂办案的方式,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群众的矛盾。
为了着力解决群众维权难等问题,长洲法院根据目前案件的实际特点,不断加大司法便民力度,主动转变办案方式,将群众上门咨询进度和“坐堂”办案转变成到“登门”办案。该院法官主动下镇、下乡、下村调解,既方便了群众,又解决了矛盾纠纷,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的主题。
一男子黎某与某物业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法院审理后判决某物业公司支付黎某工资款14000余元。但判决生效后,由于某物业公司没有履行义务,黎某不得不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接案后,多次主动登门到被执行人某物业公司处,耐心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通过释法明理,最终成功说服被执行人主动支付拖欠黎某的工资款。从接案到结案,仅仅用了10天的时间,办案的效率让申请人感到相当满意。
像这样的主动登门办案的事例只是该院践行群众路线理念坚持高效执行的其中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院不断加大司法便民工作力度,执行法官通过深入乡镇解决纠纷或释法解疑,从根本上替老百姓排忧解难,并大大提高案件执结率。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除了要给群众出主意,想办法,最终的目的还是要下大力气帮群众解决“燃眉”之急,不仅仅是要动口,而且更要动手,要以实干取信于民。比起坐堂办案,法官们更愿意主动登门到当事人身边,更深切地体会他们的处境,了解他们的生活状态和矛盾背后的故事,从而更容易找到解决矛盾的突破口,做起工作来也让群众更加信服。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