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黄某和被执行人陈某是多年的老朋友,二人的交情一直都不错。但是陈某却利用黄某对他的信任,向黄某一共借了5万余元。可是陈某一直赖着不还,5月9日下午,长洲法院通过冻结陈某的村小组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款,最后划拨近6万元,终于替黄某追回了拖欠三年之久的借款。
2009年6月22日,陈某以做石场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黄某借款12500元。而后,于2010年4月23日陈某又以维修石场的机器为由,再次向黄某借款39000元,同时立具欠条,并承诺2010年12月30日前还清。但借款期限届满后,陈某并未履行其当初的承诺还款。黄某亦多次上门追讨,并与陈某发生争吵,一怒之下,便将陈某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陈某向原告黄某偿还欠款51500元。但判决生效后,陈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同时还把自己经营的石场给结业了。无奈之下,黄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根据对陈某的财产调查得知,由于其石场已经结业,因此没有任何经济收益,所以案件只能暂时终止执行。
但执行法官一直在留意着陈某的经济状况,并连续三次查到陈某的银行账户,但每一次赶到银行的时候,都让陈某率先把款转走。但三次的扑空,并没有消磨掉执行法官办案的斗志,反而让法官更加锲而不舍地把案追查到底。
功夫不负有心人,执行法官终于在5月9日上午获悉陈某所属的村小组正准备分发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款,而且据了解此次分红,陈某将会分到近7万元,足够支付其拖欠黄某三年来的欠款。为此,执行法官马上向陈某所属的村小组发出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村的村民委员会全力配合法院的工作。
最后,执行法官顺利地将欠款以及利息悉数扣划至长洲法院指定的账户,申请人黄某亦对执行法官的三年来锲而不舍的执行表示由衷的感谢。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