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增强服务意识 主动上门调解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13  分享到:
 

近日,长洲区法院受理了十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均系业主未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所致。因部分欠费业主在工作日无法抽出时间参与纠纷调解,案件主办法官决定改变传统的调解方式,利用周末时间登门拜访涉案业主。

511是星期日,这天上午法官吕广宁和书记员方盛来到西堤新苑邓某家,除送达了相关应诉材料外,法院工作人员还在被告家向其夫妻俩详细了解其不交物业费的原因。邓某陈述她是愿意交物业费的,只是她楼上的业主将空调外机装在她家的飘窗外墙上,邓某认为物业公司没有处理好业主间的矛盾,故不愿意交物业费。法官了解情况后,随即联系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物业公司管理人员表示已处理过被告所诉的邻里纠纷,但多次努力均是无果而终,目前的僵局已超出他们的处理权限范围。吕法官当即表示自己可以尽快对邓某的邻里纠纷进行诉前调解,争取大家以和为贵,互谅互让,给业主一个满意答复。

近年来,长洲区人民法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明显增多,该系列案件法律关系单一,但涉案人数众多,为了使纠纷得到妥善的解决,法院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深入小区及相关部门调查取证,掌握案件事实情况。如果一味强行判决和执行,往往只能解决欠费问题,解决不了业主的对抗心态和实际困难,最终结果只能是使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隔阂更加扩大。“物业纠纷对当事人而言,事情不大,烦恼不小;对法官来说,标的不大,案件难办。”这是吕法官调解众多物业纠纷后的感慨,他将物业纠纷案件的特点总结为:标的不算大、敏感程度高、群体性明显、处理难度大。法院往往要反复做大量的调解和释法工作,一方面劝解业主尽快交清物业费,避免纠纷和损失,另一方面敦促物业公司积极为业主排忧解难,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今年以来,长洲法院通过加大调解力度,主动上门服务,积极调处小区物业管理纠纷,在今年所受理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中,调调解案件25件,撤率达90%,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与业主交流

(吕广宁 方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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