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3日9时,长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诈骗案,而对簿公堂的被害人莫某英与被告人罗某林是一对表兄弟。
基本案情:被害人莫某英于2013年8月某一天得知其四个兄弟因犯罪被羁押于看守所,想到表弟罗某林(被告)是本地人,便约其一起到看守所里送衣物。期间罗某林提出找人将其兄弟“弄出来”,但需要花钱办理保释,分两次骗取莫某英人民币共计22300元。后莫某英多次打电话给罗某林催其办事及还钱,均被罗某林以各种理由推托。审理过程中罗某林交代,所骗钱财均用于赌博花光。
本以为自己的老表是亲人,可以信赖,不曾想到其竟是赌瘾缠身的“大尾巴狼”。不但没有帮到自己的忙,反而被骗去血汗钱,这样的事实确实令人寒心!法院经审理后查明事实并依法对罗某林作出当庭宣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及退赔被害人莫某英人民币22300元。
(欧阳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