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数百里异地执行 三年赔偿案终执结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20  分享到:
 

    2014516,一笔数额为25000元的赔偿款汇入了长洲法院的账户,这是被执行人文某赔偿给申请人芳某的身体损害赔偿款项。至此,一起历经三年的身体损害赔偿案在长洲法院执行法官的执行下,终于得到了圆满执结。

2011年,申请人芳某到被执行人文某开办的工厂打工,但是在工作中不幸受伤致残。芳某向法院起诉文某要求其赔偿损失,该案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由文某赔偿芳某因工受伤的费用50000元。

  判决生效后,文某没有自觉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芳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长洲法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梧州市新兴二路的房屋,之后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在履行了25000元赔偿款后便外出打工,对于尚欠的25000元赔偿款便不再履行,偶尔回家一趟也是来去匆匆,根本无法查到其行踪。后经申请人多方了解,得知被执行人在广东珠海经营建筑生意,有能力履行赔偿义务,于是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得到线索后,第二天,承办该案的长洲法院执行法官马上驱车数百公里赶到广东珠海。因申请人没有提供详细的地址及门牌号,致使查找被执行人的工作陷入被动。执行人员只能从当地公安局户籍登记逐一查找。经过查找,执行人员终于找到了被执行人的店铺,经对其反复作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同意将全部25000元的赔偿款转到长洲法院账户。一起历经三年的执行案在长洲法院执行法官的执行下,终于得到了圆满执结。

(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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