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并不是一个花点儿钱就能“疏通”,就能把羁押在里面的犯人“弄”出来的地方。一名外地妇女张英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2万余元的代价。
2013年8月,张英得知自己的几个兄弟因为犯罪被羁押于看守所内。由于考虑到自己是一个外地人,在本地不好办事,于是便求助于其表弟李林,与自己一同前往看守所送一些衣物及日常用品。孰不知平时好吃懒做的表弟心生歹念,已经开始计划骗取其钱财。
在送了几次衣物与日常用品后,李林看准时机向张英提出,自己在看守所内有“关系”,可以把张英的四个兄弟给“弄”出来,不过就得花点儿钱“疏通”一下。张英竟然信以为真,并先后两次一共给了李林2万余元。
但时间过了很久,张英开始觉得不对劲,便向李林追问事情的进展。李林起初一直推搪说正在办理,当实在搪塞不过去了,只好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并且把所骗来的2万余元全数用于赌博。
张英一怒之下,将李林告上了法庭。2014年5月,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林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退赔被害人张英22300元。
判决后,张英亦悔不当初,认为自己实在太无知,而且不懂法,才让其表弟李林有机可乘。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