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明明有钱,明明一直在做着生意,却不愿意付清货款,结果法院强制冻结其做生意的账户,最终让其主动付清了拖欠两年之久的货款,也让申请人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原告高某与被告李某在2011年8月份经协商,由高某提供鞭炮给李某销售。当时高某一共供应了价值70500元的鞭炮,但李某称其没有那么多钱一次性付清货款,目前只有现金25000元。于是李某便立下欠条,欠条上载明尚欠高某货款45500元。
但高某把所有鞭炮销售一空后,并没有如约付清货款,而是玩起了“藏猫猫”,高某好几次到李某家中去讨货款,均看到其大门紧锁,无奈之下只好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李某向原告高某支付货款45500元及利息。
由于高某不知去向,案件因此进入了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各方面的查询,并没有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有任何财产线索,并将此消息告诉申请人高某,高某失望之余,也只能接受这个结果。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就此结案,而是通过反复取证与调查,终于发现李某有一个新开的银行账户。尽管里面没有存款,但却有好几笔资金往来记录,存进来不久又转出去。执行法官心想,这极有可能是李某用来做生意的账户,于是迅速将该账户进行冻结。
果不其然,该账户在冻结的当天就进了一笔六位数的资金,但却无法再转出去。这下可急坏了李某,就在冻结的第二天,李某终于现身到了法院。他向执行法官作出承诺:“法官同志,能不能把我的账户解除冻结,我不想我的生意因此而泡汤,麻烦你给我几天时间去筹钱,然后把拖欠的货款付清。”
5月19日,李某兑现了其承诺,将所拖欠的货款、利息以及执行费全数存进法院指定的账户。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