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和2014年1月,梧州市多个建筑工地的脚手架铁扣件莫名失窃,导致工地上人心惶惶。2014年1月17日这位神偷终于落网。近日,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盗窃案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郭某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被告人郭某云分别于2013年7月3日凌晨和7月6日凌晨,两次窜到本市太阳广场对面嘉洋大厦建筑工地盗走工地上的脚手架铁扣件一批,均运至本市龙新村十组蓝某(另案处理)的收购店销赃。2013年7月22日凌晨,被告人郭某云窜到本市新兴二路124号“广汇郦城”建筑工地盗走工地上价值人民币640元的脚手架扣件160个,后运至蓝某收购店销赃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依法扣押了被盗物品。案件发生后,被盗的160个脚手架扣件已发还给被害人。2014年1月16日凌晨,被告人郭某云伙同“安徽佬”(另案处理,已死亡)经事先合谋窜到本市新兴二路半山华府工地,将工地上价值人民币1035元的脚手架固定扣件244个盗走,两人将盗得物品运至“巴黎春天”工地时被工人发现。案件发生后,被盗的244个脚手架固定扣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并发还给被害人。
郭某云和“安徽佬”都是外来务工者,因为怕脏怕累怕辛苦,又想找快钱,走上了犯罪道路,“安徽佬”甚至丢了命。务工者应该脚踏实地,安分守己的工作,为了家人朋友保重好自己,对自己、家人、社会负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郭某云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辛璧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