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张某因经商需要资金,遂向朋友邓某借钱,同时在邓某处购买货品,共计欠邓某80000元。但由于张某在2013年9月27日因交通事故死亡。邓某向张某的丈夫黄某主张其权利,希望黄某能归还其妻子生前所欠的借款及货款。不料竟遭到黄某拒绝,无奈之下,邓某只好将黄某起诉至法院。
张某于2011年9月29日、2012年5月5日、2012年5月13日、2013年1月30日分别向邓某借款20000元、35000元、5000元、20000元并于借款当日立具借条。2013年4月18日,张某出具书面凭证确认共欠邓某80000元,同时在邓某处购买腻子粉19908元。
由于张某的突然死亡,张某的丈夫又不愿意归还欠款,法院在受理该案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协议,被告黄某自愿归还借款、利息及货款100000元给原告邓某,被告黄某在签收调解书当日支付50000元,剩余50000元于2014年4月14日前支付给原告邓某。
但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黄某仍未见归还剩余的50000元,邓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接案后,迅速到被执行人黄某家中了解情况,黄某无奈地表示,当初还了50000元后,家里的确是没有那么多钱了,如果对方愿意,可以先还20000元,其余欠款于今年内还清。
5月26日,承办法官将黄某所提出的请求转达给邓某,并将黄某目前的经济状况一一详细告诉邓某,同时耐心地做邓某的思想工作,其实黄某并非不想还,希望邓某能够体谅黄某的难处。最终,邓某经过再三考虑,同意了黄某所提出的还款方案,该案得以顺利和解结案。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