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以习总书记提出的“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标杆,动员全院干警,采取四“杜绝”和三“着力”整治“四风”问题,以此树立良好的司法为民形象。
“四杜绝”即:
一、杜绝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专门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担当、不负责等行为。
二、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拖着不办等行为。
三、杜绝懒懒散散,做事出工不出力,不走访基层,不联系群众,不关心百姓冷暖,责任心不强,坐等群众上门多,主动问群众需求少等行为。
四、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哄骗上级,糊弄群众,以及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随意恶意地训斥,侵犯群众利益,克扣群众财物等行为。
为坚决整治四风,除了“四杜绝”外,还需要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加强思想教育,从根本上治“四风”,从三个着力点出发。
一、着力于提高个人修养,让每个人自觉塑造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自我教育,自我批评,自我改正,自我完善。坚持以身作则,严于律已,防微杜渐。
二、着力于以实际行动打击“四风”,做到高要求,高标准,对于违纪者要加大力度震慑,做到违规一个,严惩一个。让每个人都敢于正视问题,敢于担当责任。
三、着力于建立并完善问责制度。通过问责、追责,切实做好责任分解,同时实行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并拓宽群众意见渠道,及时回应老百姓的诉请,认真解决群众的切身问题。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