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因房产发生纠纷 执行法官妙手调和姐弟情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5-27  分享到:
 

527,长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里,张某和张某军两姐弟,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笑纹舒展,连声称谢。

张某和张某军是梧州市区居民,五年前父亲因病去世,留下了一套100多平方的房产给姐弟俩。由于父亲生前一直跟着弟弟张某军生活,所以弟弟张某军理直气壮的认为该房产应该归自己所有,而姐姐张某却认为,自己从未中断过对父亲的赡养,平时经常给父亲一些生活费,所以理所当然有权取得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姐弟俩争执不下,矛盾逐渐升级为双方家庭间的矛盾。2013年初,怒气冲冲的弟弟张某军将与其争夺房产的姐姐张某告上了法庭。长洲法院立案受理后,法官通知姐弟双方到法院进行协商,经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姐弟双方同意将房产出售后,所得款项归两人各一半。

调解书生效后,弟弟将该房产出售,所得款项为40万元,但是由于弟弟张某军未能履行将20万元给付姐姐张某的法律义务,并在言语上多有冲突,遂又引发了姐弟双方的争执。姐姐张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弟弟张某军看到姐姐如此不讲情面,也怒火难耐,声称“要钱没有,要命一条,断绝姐弟关系”。

案件移送执行局,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了解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后,考虑双方系姐弟关系,简单地采取强制措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症结,即使案件得以执结,也必然留下一个隐患,破坏姐弟关系。执行法官了解到姐弟二人对父亲都非常孝顺,便从感情入手,邀请其父亲所住房屋的当地社区组织和双方的家属参与协商调解,经过多次沟通,姐弟二人逐渐认识到自身的不足,认识到亲情比金钱更重要,明白亲情是用什么都买不到的道理,何必为了钱而不顾几十年的姐弟情谊呢。于是双方在527日来到长洲法院,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弟弟将20万元交付给姐姐,履行了执行义务,才出现了开头一幕。

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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