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案件三天执结 法官为当事人执回救命款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6-06  分享到:
 

     65,当申请人张某拿着长洲法院执行局执行回来的5000元支票时,紧紧拉住执行法官的手,激动地说:“真想不到这么快就为我执行回了救命款,谢谢好法官啊!”从申请人63申请立案到5日案件全部结案,仅用了3天时间。

20141月,张某在开车途中,被杨某驾驶的小汽车撞伤,张某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5000元,全家生活一下子陷入了窘境。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不负责任。张某要求杨某赔偿损失无果,诉至长洲法院。后经法院判决杨某应支付张某各项损失费共计5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向杨某讨要赔偿款,而杨某却说没有钱。

  张某于63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局领导高度重视,决心一定要尽快将案件执结,一方面安慰张某,让其坚定生活的信心;另一方面组织人员研究制定执行方案。由于申请人急需用钱,承办法官认为,最快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快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并采取强制措施扣划现金,但是被执行人杨某十分狡猾,取消所有以他本人名义开的银行账户。于是,承办法官继续通知申请人打探被执行人的消息。功夫不负有心人,申请人传回消息,杨某在某银行开有一个账户,并将有一批货款到账,承办法官立即向领导汇报了情况,64,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在某银行账户存款中的5000元扣划到法院账户。

65,当申请人张某拿着长洲法院执行局执行回来的5000元支票时,便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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