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3日,被执行人金某与申请人陈某一同来到长洲法院执行局,在主办法官的主持下对一起相邻纠纷案进行调解工作。
金某与陈某是邻居关系,2013年,金某在改造房屋时,未经过陈某的允许,私自将陈某的房屋围墙拆掉,导致陈某的房屋受损,陈某多次要求金某找人重新建围墙或者赔偿损失,但是金某置之不理,而且双方多次发生冲突。陈某只能向长洲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定陈某房屋被拆掉的围墙由金某在1个月内找人重新建起。判决生效后,1个月过去,金某没有按照判决书履行重新建围墙的义务,陈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长洲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立即对案情展开相关调查,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领取执行通知书。还多次来到陈某房屋围墙受损现场实地查看。找到被执行人后,要求其自愿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通过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在一个月内自愿履行义务。随后,主办法官通知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到法院进行调解。双方到达法院后,各自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有达成和解协议的意向,最后,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金某在一个月内找人把申请人陈某的房屋围墙重新建起,费用由被执行人金某负担,如果一个月内没有履行,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双方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至此,这起相邻纠纷案成功和解结案。双方对执行局干警们的工作态度和力度给予充分的肯定。
(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