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我等了足足六年了,终于追回所有货款,感谢法官,我原本也只是提供个线索,打算碰碰运气,真没想到能全部追回。”申请人黄某一只手攥紧着法院退回的欠款,另一只手则握着主办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事情还得从十年前说起。2004年11月19日,黄某出售了一批价值11500元的人造宝石给冯某,冯某写下欠条,并承诺一个星期后付款。但一个星期后,冯某没有兑现其承诺,并称待到其手上的货品全部售出后再一次性结算。同年12月18日,黄某又出售了一批价值9500元的人造宝石给冯某,冯某同样写下欠条,没有付款。后来黄某多次追讨冯某要求付款,但冯某一开始不接听电话,然后干脆把电话号码换了,接着索性搬离了其出租屋,人去楼空。
直到2007年底,黄某终于找到冯某,在黄某的紧逼之下,冯某才把1000元货款转账到黄某的存折。而后,冯某又再一次失踪。无奈之下,黄某只得向法院提出起诉。长洲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冯某向黄某支付货款20000元及利息。由于被告冯某不知去向,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主办法官接案后,迅速对冯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发现冯某只是一个贩卖宝石的中介,而且没有固定的住所,银行亦没有其任何存款,面对这个境况,案件只得暂时终止执行。申请人黄某觉得自己的20000元货款能收回的希望也不大了。
今年6月16日,黄某在街上发现了冯某的行踪,并第一时间通知主办法官。长洲法院马上组织数名干警立刻赶到现场,对冯某进行围堵。当冯某回到其出租屋内时,干警们一拥而上守在门口,将其堵截在屋内。当冯某看到主办法官时,还故作镇定:“法官你找我有什么事吗?”主办法官表明来意后,冯某依然面不改容:“法官同志,我现在确实没有钱,我的房子也是租回来的,不信你找找看。”
面对如此狡猾的冯某,主办法官不吃这一套,马上向冯某阐明拒绝还款的严重后果,同时取出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声明要将其实行司法拘留十五天。冯某这才慌乱起来:“法官同志,我刚才只是跟你开个玩笑,所欠的货款还有利息,我马上就付清,千万别把我关进看守所。”而后,便二话不说地从屋内的抽屉里取出20000余元现金,一次性付清了所拖欠的货款、利息以及执行费。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