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故意拖欠民工工资 法院强制扣划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7-01  分享到:
 

2014626,申请人张某来到长洲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到了被拖欠的8000元工资,并找到承办该案的法官,握住法官的手,高兴的说:“感谢法官,感谢法官”。

张某是一位农民工,某建筑公司雇佣张某等人在工地打工,工程完成后,张某等人向该建筑公司索要工资,该公司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工资。张某等人多次来到该公司,并与该公司的保安发生肢体冲突,警察出警处理。后来,张某代表所有工友,向法院起诉该建筑公司,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8000元。长洲法院立案后,经审理查明事实,依法作出了判决,建筑公司应支付工资8000元给张某。判决生效后,建筑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自动履行法律文书上所确定的义务。因此,张某向长洲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长洲法院受理后,由于该案涉及的是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况,主办法官高度重视,一方面马上联系了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并向其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张某支付工资。另一方面查询该公司在银行存款的相关情况。但执行通知书发出后,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为了尽快让农民工拿到工钱,主办法官在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到法院未果,且该公司在某银行有足够存款的情况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成功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8000元。

626,申请人张某到法院领回被拖欠的8000元工资。申请人在拿到全部工资款后满心欢喜,对法院的办案效率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对主办法官表示感谢。

(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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