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深陷毒瘾,再次贩毒“三进宫”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7-01  分享到:
 

“毒品害人,我这次一定戒毒,也不会再贩卖,请求法院从轻判处……”法庭上,42岁的李某后悔不已,请求法院再给次机会。626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对这起贩毒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李某是梧州本地人,小学文化,因为家里穷,染上毒品后就走上了以贩养吸的道路。201432923时许,被告人李某在本市新兴二路某米粉店吃粉过程中,将1小包净重0.1克的毒品以人民币6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某,交易完成后即人赃俱获。李某曾于2009年和2012年两次贩卖毒品被判刑,纵观李某的三次贩毒,情节简单,金额少,他明知违法却不惜铤而走险,苦果只能自己尝。

从近年来的毒品案件审判实践看,涉毒案件被告人并非不知毒品危害,甚至是深受其害,也明知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是赌徒心态造成毒品犯罪再犯、累犯多。长洲法院一直致力于禁毒宣传,通过以案说法、公开集中宣判贩毒案件、送法下乡等形式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使禁毒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刘期雨)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