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上午,在长洲法院审判庭内,该院立案庭对一起民事申请再审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
2013年6月18日,长洲法院对原告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起诉陈某一、陈某二、甘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审结,本案陈某二、甘某对陈某一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对陈某二的房产进行了查封和扣划存款。 2014年3月20日,陈某二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相应还款义务遂提出再审申请。5月30日,本案主办法官召集了本案当事人作出了判(调)后答疑。
陈某二的再审申请是否符合条件,该院立案庭对申请人陈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再审一案进行听证会,该案由审判员甘锦雄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吴冬梅、人民陪审员李树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申请听证程序,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各方分别就自己的请求、抗辩提供证据,进行质证,充分行使诉讼权利,持续1个小时的听证会结束,再审合议庭将综合考虑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而后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
听证会现场
(甘锦雄 刘巧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