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答应了支付货款,并承诺按期付清,不料一个转身就打算躲到外地逃避执行,谁知让执行法官及时发现,并将该名“老赖”的车查封,最终使得他乖乖清偿了所欠的货款。
2013年7月,梁某向陈某购买了一台宝石机,双方约定购机款15000元。但梁某取得机器后,并未支付购机款,只是向陈某立下了一张欠条,同时口头承诺一个月后还款。但三个月过去了,仍未见有任何还款的迹象,陈某不得不亲自上门追讨,但梁某却多番推搪拒绝还款。为此,陈某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14年4月,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梁某承认了欠款的事实,同时称愿意还款。据此,法院判决,被告梁某向原告陈某支付货款15000元以及利息。但判决生效后,梁某仍然不见动静。陈某唯有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接案后,一方面对被执行人梁某的财产状况展开调查,另一方面则迅速上门寻找梁某。
7月1日,当执行法官来到梁某住所的时候,发现已经人去楼空,执行似乎陷入了困境。此时,执行法官突然想起申请人曾经提供的线索,梁某平时进出都是开着一辆小轿车。于是便到车管所进行查询,待查出梁某名下确实登记有一辆小轿车时,马上依照法定程序对该车进行查封,同时根据线索找到了该辆小轿车。
与此同时,梁某正准备开车离开梧州躲到外地去。看到执行法官突然出现在面前,梁某先是故作镇定,并谎称车是问朋友借的。当执行法官取出证据,并且阐明要强制查封其轿车的时候,梁某顿时惊惶失措,连忙恳求法官不要查封,而后立刻到附近的银行提取了15000余元现金,恭恭敬敬地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上。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