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驾驶摩托车将冼某撞倒,法院判决黄某赔偿冼某损失1万元。但黄某拒绝赔偿,并多次在执行中拒绝到庭,不料在一次执行中,李某被执行人员发现,并将其“请”到法院。
2013年,黄某驾驶摩托车将冼某撞倒,造成冼某受伤的交通事故,交警认定黄某负全责。冼某入院治疗,花去治疗费、药费等共计1万元。出院后,冼某多次向黄某要求赔偿损失,但黄某拒绝赔偿,于是冼某将黄某诉至法院。长洲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黄某赔偿冼某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1万元。面对生效的法院判决,黄某置若罔闻,其名下除了一辆摩托车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冼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被执行人黄某在法院的几次传唤中都拒绝到庭。2014年,长洲法院执行局获得线索,一直“人间蒸发”的被执行人黄某已返回家中。于是,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7月3日,执行法官带领法警在被执行人黄某所在的住宅等候了半个小时,时机成熟后,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的住宅前敲门,其家人开门后,执行法官说明来意,在经被执行人家人同意后,进入家中却发现被执行人并不在家,问其家属,皆说被执行人黄某根本没有回家。细心的执行人员在桌面的烟灰缸里发现半支还没有来得及熄灭的香烟,断定被执行人刚离开不久,执行人员遂不动声色地离去。
半个小时后,离开的执行人员又突然折回了被执行人的住宅,将刚刚回到家的被执行人黄某“请”到法院。在法院,被执行人黄某说出了原因,原来,黄某在远处已经看到法院的车,其很警惕,就从住宅后门悄悄溜走,致使执行人员扑了个空,等执行人员离开后,黄某又返回家中。可万万没想到,执行人员突然返回。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最终,被执行人黄某在法律面前低下头,同意履行赔偿义务,并马上通知其家属拿1万元到法院,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法官当场对其解除司法拘留。
(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