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借款后玩“潜水”避债 查封房产主动和解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7-08  分享到:
 

77,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迅速冻结一名被执行人的还贷扣款专用账户,以查封其住房的方式,迫使这位故意逃避债务的“老赖”终于浮出水面,主动与申请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付清借款。

20121023,被告黄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遂向原告黎某借款60000元,并约定借款期限为30天。但借款到期后,被告却玩起了变脸,以种种理由拒绝还钱,最后甚至以“潜水”来逃避债务。无奈之下,黎某唯有向法院提出起诉。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黄某向原告黎某归还借款60000元。由于黄某玩起了失踪,黎某只好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的过程中,执行法官经查得知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有住房一套。可黄某却自认为法院无法处置其房产,从而继续肆无忌惮地继续“潜水”。 经多次寻找均未果,申请人黎某也无法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线索,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正当黄某以为成功规避法院而得意忘形的时候,执行法官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房产的还贷账户每个月会有固定的款项打入,并由此查询到被执行人在某银行开设的专用还贷扣款账户。于是执行法官果断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使其无法还贷,同时将住房予以查封,采取强制措施倒逼其现身解决纠纷。

按照银行贷款规定,连续超过10个月以上不还贷,银行可起诉贷款人并就抵押房产优先受偿,而不受唯一住房不得处置的法律限制。迫于被强制处置其房产的危险,黄某最终不得不露面,亲自到法院说明情况,并主动联系申请人黎某,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即履行了还款义务。

(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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