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应赔5万仅付2万想了事 外逃一年难躲法院执行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07-15  分享到:
 

事情还得从四年前说起。梧州市一男子刘某在过马路时,被一辆摩托车撞到后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为此,死者家属伤心欲绝。但更可怕的是,作为一个家庭的生活支柱,刘某的去世,让其家人顿时失去了依靠。事发后,死者的家属将相关当事人一并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承保范围内赔偿120000元以及李某赔偿各项费用合计157621.5元。

201023,刘某在梧州市某路段正要横过马路时,被李某驾驶的摩托车撞倒,经送医院抢救治疗无效,于201026日死亡。事故经交警认定,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刘某不负事故任何责任。刘某受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期间,共用去医疗费10183.5元。但李某当时只付了4000元便草草了事。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受理该起赔偿纠纷案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最终达成协议:一、被告保险公司因刘某的死亡在李某投保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120000元给三名原告;二、被告李某赔偿三名原告各项损失共计50000元。三名原告则不再追究被告李某的刑事责任。三、被告李某共分两期付清赔偿款,第一期为201078日前付20000元,201378日前付清余下30000元。

但李某只付了第一期赔偿款后便销声匿迹,不再履行剩余的赔偿义务,因此,三名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面对被执行人李某遍寻不获的困境,执行法官并没就此放弃。而是到李某平时所出入的场所去“收风”。最终,执行法官在李某朋友的口中得到一个重要的“情报”:原来李某眼见赔偿的期限快到了,便逃到了隔壁村,妄想等风声过了再回家。

而后,执行法官隔三差五地来到李某住所的附近“等候”着其归来。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李某以为自己外逃了一年时间,风声应该过了,于是在711日回到了家中。不料凳子还没坐暖和,执行法官便如“神兵天降”般出现在其面前,李某吓得惊惶失措。当执行法官阐明将对李某实行司法拘留十五天的时候,李某顿时就傻了眼,当即从房间里取出30000元现金,并哀求执行法官不要把其拘留。

就这样,执行法官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以及精明的对策,成功替三名申请人追回余下3万元的赔偿金。

(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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