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上半年,广西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行政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减少。其中,行政一审案件3件,均是起诉梧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案件,已全部结案,结案率100%;行政审查案件3件,其中,工商行政处罚2件,交通运输行政处罚1件,并全部结案,结案率100%;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件,分别是工商行政处罚2件,交通运输行政处罚1件,全部结案,结案率100%。上述行政一审、审查、非诉行政执行等三种类型案件与2013年同期相比,均减少了50%。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念。认识到我国社会现阶段处于政治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高发期,各种社会矛盾交织,影响当前社会的稳定。必须树立正确的大局观念,才能处理好,公正司法与发展稳定的关系。二是强化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构建化解行政争议的互动机制。综合运用各种举措,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合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消除官民矛盾。三是加快案件的审理速度,改变质效指标落后的状态。做好诉前行政案件的法律释明工作。对已受理的行政案件,通过审理进一步了解双方争议焦点问题,并深入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做好细致的协调工作,化解官民矛盾。四是强化行政裁判文书说理与判后答疑的工作。对行政判决的法律文书,在说理方面下功夫,在理据方面要讲透彻,使当事人看得明白,即使输也心服口服,将法律释明和答疑工作贯穿于审判的全过程,实现案结事了。五是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将行政裁判文书公开上网,不断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六是加强审判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坚持执行审限规定,坚持“在法定期限内审结案件是底线,在法定的期限内快结案是目标,在法定的期限内结好案是根本”的原则。七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案件审判绩效考评制度,增强法官的执法责任意识。把裁判息诉率、撤诉率等作为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心,提高行政案件的办案质量。
(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