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一名男子黎某借了十余万后玩起了“人间蒸发”,以为法院就拿他没办法。可惜该名男子要“失望”了,其名下的房产被法院依法查封,并进行拍卖抵债。
黎某的父亲与朱某是同学。2008年7月29日,黎某以公司业务拓展需要资金为由,向朱某借款12万元。朱某认为黎某是自己同学的儿子,能帮则帮,便不作多想,借予黎某12万元,同时答应不收取任何利息,但要求黎某于半年后归还。黎某则满口答应,同时还立下了借条。
但还款期限届满后,朱某却未见黎某主动还钱的身影。于是便上门催讨,但发现黎某已经人去楼空,遂又再找到黎某的父亲,不料其也不知自己儿子的去向。无奈之下,朱某只好起诉至法院。长洲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黎某向原告朱某偿还借款12万元。
判决生效后,由于黎某不知所踪,其父亲也没有替儿子还债的意向,朱某不得不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接案后,经调查得知,黎某名下除了有一处房产正在银行按揭以外,再也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于是承办法官立刻将该房产查封,并依法进行评估及拍卖。
经过了三次拍卖,该房产最终以16万余元拍卖成交。除去银行的4万余元按揭款以外,其余12万元则悉数划拨至法院指定账户。7月31日,申请人朱某来到法院,满心欢喜地把12万元的现金支票揣在了手里,并对法院表示感谢。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