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具有相当大的风险,借出的款项在回收时,往往存在很大的变数。所以,在借款之前,出借人应当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做详细的评估,同时加强防范的意识,不要太轻易相信他人。当然,不借就不会有任何的风险。
截止至今年第三季度,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一共受理执行案286件,其中民间借贷纠纷占的比例最高,达到58.75%。老百姓们把钱借出去给亲戚或者朋友,可当发生纠纷时,往往是赢了官司却要不回钱。
所以,为了减低风险,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在此提醒每一位出借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或者手写借款协议的时候,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最好使用打印稿或者将手写签订后的合同或者协议进行复印,都要求对方按上手印或盖章。条件允许的话,最好可以找来第三人在场见证,也可以进行录像或者拍照,将初始的合同拍摄下来,留下物证以及人证。
此外,还有几点需要谨记。首先,出借人必须记得保留借款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文件,以防纠纷产生时,方便出借人日后起诉追偿。如果借款人是自然人,那么则保留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倘若借款人是单位或者公司性质的,那么则保留该单位或者公司盖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次,收条中必须清楚地写明收款形式,无论是现金还是银行转账,因为在一般情况下,只有以现金的方式收款,才会要求对方出具收条,如果是银行转账,出借人则需要保存好汇款凭证,就能够清楚证明自己的付款行为。倘若是现金交付,可又没有让收款人出具任何收条,那就务必保存好现金的取款证明,对款项的交付地点、时间等情况做好记录,以防止收款人抵赖说没有收到款项。
最后,如果出借人跟借款人素不相识,而是通过第三人产生的借贷关系,出借人因此对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有所怀疑,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财产担保。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该笔借款关系中,倘若对于借款仅是中介联络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然而对该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才能认定为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