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七天长假如期而至,为了认真贯彻中央的《八项规定》的要求,9月30日,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规定严禁任何干警在“十一”假期期间公车私用,并进行了相关部署。
一、严格实行公车管理制度。各业务庭室必须遵守“谁驾驶、谁担责”的原则,切实明确公务用车使用以及责任安全。公务用车在完成出车任务后,要及时停放到本单位指定的停车地点。
二、国庆节假日期间,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入车库封存停驶,如因特殊情况或工作需要派车的,必须严格履行派车手续。
三、严禁公车私用。各业务庭室务必遵守严禁公车私用的有关规定,严禁动用公车参加旅游、走亲访友、车辆外借亲友等任何与工作一概无关的活动。
四、严肃监督追究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将进行不定期抽查,经查实属于公车私用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公车私用的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追究车辆分管领导以及庭室负责领导的责任。
五、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顶风违纪的人员,将从严从重处理。
(卢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