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儿子“以卡养卡”债台高筑 父母替子背 “黑锅”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4-10-16  分享到:
 

当今社会上“以卡养卡”的现象越来越多,有不少人用一张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去偿还另一张信用卡的账单,但这样不仅没有真正解决问题,还很有可能会造成恶意透支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黄某是一名80后青年,他在一家商场的服装专柜做导购员。要是业绩好,每月的工资再加上提成,大约会有3000余元的收入。这要是按一般人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然而,他每天看着顾客来买衣服,身上用着的东西几乎都是名牌,他的心理开始产生巨大落差。渐渐地,他无法抵挡各种高级消费品的诱惑。还没到月底,黄某的工资就消费殆尽。成为“月光族”的他,生活慢慢地捉襟见肘。为了寻找更好的出路,黄某选择了信用卡消费。他一口气就办了两张卡,每张信用卡的透支额度都超过了2万。从此之后,黄某就过上了“轻松一刷”的日子。

然而好景不长,透支信用卡的钱去消费终究是要还的。可这钱应该怎么还呢?黄某想出了“以卡养卡”的方法,因此,他再办了一张信用卡。虽然是“拆东墙补西墙”,但随着新卡新额度的到来,黄某的财务状况又“宽松“了起来。可是这又怎能是长久之计,最后终于东窗事发,截止至201416日,黄某一共拖欠透支款项、利息以及滞纳金共39868.65元。由于黄某一直拖延未偿还欠款,银行经多次以电话及寄催缴单追讨无果后,遂起诉至法院。

长洲法院审理后判决,黄某归还银行透支款项、利息以及滞纳金共39868.65元。但判决生效后,黄某一直没有好好想办法履行还款义务。案件只得进入执行程序,经对黄某的财产查证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并扣押了黄某正在按揭当中的价值50000余元的小车,随后将按程序对该车辆进行评估及拍卖。黄某的父母得知后,为了保住其儿子黄某的新车,只好东借西凑还钱。1015日,两位老人终于把近4万元的欠款交到了法院,这才把车给解封了。

笔者寄语:近年来,关于信用卡透支欠款的案件日益增多。2014年以来,长洲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已经超过了10起。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透支”予以了明确规定:一是银行两次催收通知,二是收到通知后超过3个月不归还。倘若恶意透支超过1万元以上,就要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然而如果透支额度达到100万元以上,那就要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

(卢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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