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呈持续快速发展的势态,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络购物,由于网络的虚拟性,消费者对经营店面的主体资格、经营规模、经营状况等基本情况不能有直观的了解,使得网络商品交易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消费风险。
近期,梧州市长洲区工商局查获了一起网络虚假宣传案件,当事人已注册公司,在淘宝网、阿里巴巴网站发布有销售宣传信息,宣称:“产品由英国某美容美体集团研制”。工商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却无法提供与英国某美容美体集团相关的证明及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当事人有涉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目前,该局已立案做进一步调查中。
(曾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