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洁乡村”活动启动以来,长洲区检察院响应上级号召,坚持走群众路线,在“清洁环境、美化乡村、造福群众”的活动,成立了活动专项小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派出了驻村干警,实行包村包片指导的工作模式,齐抓共管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和清洁田园三个专项工作。
自开启活动以来,杨柳青检察长带领干警,多次深入挂点村龙华村,组织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共同制定活动方案,并进驻21个村小组做好农民群众的宣传工作,悬挂横幅标语14条,发放宣传资料2333份;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该院还捐资帮扶龙华村委购买垃圾桶、垃圾车以及新建设垃圾池4座。至目前为止,该院已出动干警62人(次)参加村民集体清洁活动,已清理陈年垃圾115处、处理陈年污水臭水14处。
据悉,开展“清洁乡村”活动是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其目的就是要转变群众卫生观念、改善城乡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应该做到:一是要扩大宣传,进一步调动、增强群众的参与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群众的主体作用;二是要和区委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帮助村委加强规划,不断完善农村垃圾、污水的收集、处理体系,为全面提升农村垃圾处理能力、改善城乡环境状况提供科学保障。三是要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开展“美丽长洲·清洁乡村”活动的方案、计划,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找准选好服务的切入点和融入活动的着力点。同时,加强对用于清洁乡村的资金和物资进行监督,确保有限的资金和物资使用得当,发挥效益。
(梁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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