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长洲检察院对库区移民职务犯罪特点进行预防分析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3-04  分享到:

  
  库区移民工作中巨额的流动资金,具有强烈的诱惑力,极易出现职务犯罪的漏洞,发生一些单位和个人侵吞移民资金的职务犯罪案件。近日,广西长洲检察院对库区移民职务犯罪特点进行预防分析,总结出此类职务犯罪有以下犯罪特点:
  1、职务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因工程建设需要而搬迁的移民,都按一定的补偿标准给予合理安置。由于移民安置费用不是由建设单位直接兑现给移民,而是自上而下逐级下拨,这繁琐的中间环节,容易形成雁过拔毛、唐僧肉人人都想吃的现象,真正到群众手上的已不是原来国家规定的标准。而发生在补偿金补偿环节上的职务犯罪,便是点燃群众不断上访、围攻政府机关、堵塞交通的导火索。
  2、案件性质具有相对单一性。突出表现为贪污、受贿、挪用等案件。作案环节和阶段相对集中。主要发生在移民工程的发包和工程结算中,移民项目工程的施工过程以及移民安置迁建和补偿工作环节等。
  3、行为主体的多样性。由于库区移民工作涉及范围很大,工作量很重,在移民资金管理上,既有国家工作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也有其他从事移民资金管理的非公务人员。
  4、作案手段的隐蔽性。在调查中发现,发生在移民工作领域的职务犯罪,作案手段、方式日趋狡猾隐蔽。在作案方式上,与业务往来或工作往来人员互相勾结,内外串通,共同进行犯罪活动。这种犯罪,因为事先预谋并订立攻守同盟,而且社会关系网密布,加上一些犯罪分子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破案难度极大。同时,犯罪分子善于巧立名目,精通“洗钱”术,因而犯罪不易暴露,取证非常困难。
 

(李小萍)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