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成效显著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3-01-21  分享到: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着眼于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两手抓、两手硬,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充分发挥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涉农、基层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社会化预防认真开展。2012年该项工作在全区绩效考评排名前列。
  一是加强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进一步密切预防和侦查部门联动协作,建立联合办案机制,确立提前介入、信息互通制度,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效能,促进预防工作有效开展。2012年开展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调查8次,开展预防咨询40次,撰写犯罪分析报告9份,其中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报告获得了长洲区委书记黎云、人大主任李小坚的亲笔批示。该年度报告制度的形成,争取成为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品牌,努力提高年度报告的影响力和执行力,深入推进惩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
  二是狠抓个案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全面推行“每案分析总结”制度,认真研究分析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找出发案原因和规律,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1件,均得到采纳。该院撰写的《关于梧州市基层“两委”成员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报告》被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十佳预防调查”,同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专刊》采用。
  三是扎实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认真按照市院下发的《招标投标活动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暂行规定》,积极为公司、企业提供查询服务,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23余人(次)。为辖区内需要查询行贿档案的单位、部门及企业提供了便利,并为委托查询行贿档案的中介公司及时反馈查询结果。
  四是拓宽预防工作宣传平台。通过上法制课、开座谈会、“检察长论坛”等方式,推进预防腐败宣传,增强领导干部抵御职务犯罪意识。共开展警示宣传教育36次。通过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职务犯罪,维护党和政府形象,增加社会和谐稳定。
  

(梁惠 李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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