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创历史新高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11-15  分享到:

  
  近年来,长洲区检察院针对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较其他业务落后的现象,量少、质量参差不齐的现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激励措施,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呈逐年上升的态势。今年1-10月,该院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创下历史新高,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43篇;信息被高检采用1篇、区院采用3篇;新闻稿件被省级以上报刊、网络采用121篇,被市级新闻媒体采用14篇,在全市七个基层院排名前列。该院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每年召开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动员会议,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认识,树立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宣扬检察工作主题,检察机关取得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群众理解、支持的纽带和桥梁的意识。充分认识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是全面展示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形象,实行检务公开,开展法制宣传的喉舌和主阵地。
  二、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每年年初制订当年的调研、信息、宣传工作计划,明确全年的宣传内容、重点,细化宣传任务,分解到部门和干警个人,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当年的目标考核,对完成较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重奖,对完成差的给予重惩,做到领导亲自抓,宣传部门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从任务、制度上扭转检察调研、信息、宣传的被动局面。
  三、寻求外援,开拓渠道。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是开放的,多渠道的,要摒弃调研、信息、宣传工作只是检察机关内部事情的错误认识,主动积极寻求各类媒体等到相关单位的支持。利用外部力量提升稿件的质量和水平,深入分析各类报刊、电台、网络媒体的用稿特点,积极迎合各类媒体的用稿口味,有意识地改变写作风格,积极向媒体投稿,争取上稿。
  四、加强培训,储备资源。该院近年来利用招录、调入或内部培养等形式,引进或培养几个专职宣传骨干。采取单位内部培训等形式,注重传、帮、带,注重队伍培养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在一定时间内相对固定一批宣传骨干,老同志要搞好传、帮、带,新同志要比、学、超,切实把检察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的“接力棒”传下去。
  

(李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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