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汇报会在长洲院召开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6-27  分享到:

  6月24日下午,为推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梧州市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汇报会在我院召开。相关试点单位、部门的领导及责任人,两级院纪检监察干部等参加了会议。市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朱鉴波出席并主持会议。
  大会首先由长洲院检察长杨柳青发言,其简要介绍了我院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主要情况,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初步成效,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并由衷地表示,此次市检察院到长洲院召开现场会,必将进一步推动和完善我院的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和队伍建设。
  之后,市院公诉科、反贪局也分别介绍了本部门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效果。两级院与会代表,就如何全面深入查找风险点进行了深刻的交流。
  最后,朱鉴波组长作了重要讲话。他对长洲院、市院公诉科、反贪局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既是自治区检察院部署的工作任务,也是科学管理检察队伍的现实需要。大家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结合实际、勇于创新,要更加注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出实效。
  朱组长对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强调了三点意见:一是做细、做全排查风险点。从5个步骤抓好风险点查找,即(1)疏理岗位设置,完善岗位职责;(2)突出查找管案、管人、管钱、管物等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3)部门领导要对干警风险点的查找深入提点;(4)党组要积极排查全院性风险点;(5)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审定确实存在的风险点。通过以上细致排查,确保风险点查全、查深、查透、查准。二是制定有效防控措施。(1)要明确防控责任,针对不同级别的风险,进行分级落实整改;(2)要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实行制度化;(3)要联系一岗双责制,落实措施;(4)要修改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监督。三是强调要积极探索和建立预警机制,就事前预见、事中处理、事后制度完善,形成一套切实可行的廉政风险防控预警机制。通过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教育广大干警,坚决不做违纪的事情,遵守检察职业道德,克服引起违纪的思想根源。
  

(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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