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管思想、管制度、管岗位风险点
    ————梧州市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长洲区检察院试点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1-05-05  分享到:

  近日,梧州市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在长洲区检察院正式启动。
  
  本次试点工作启动,是梧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纲要、工作规划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具体行动。该项活动分为四个阶段:成立机构,动员部署;自我排查,找准风险;风险防控,健全制度;汇编材料,总结交流阶段。
  
  动员会上,长洲区检察院杨柳青检察长强调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加强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须常抓不懈。长洲区检察院作为梧州市检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基层院唯一试点单位,要结合长洲院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有序开展,着力抓住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从思想防线、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以及外部环境等方面入手,全面深入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二是制定并实施有效的防控措施,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控制;三是建立并完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检察权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制度,形成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链条”,确保检察权有序运行。同时,注重与检察业务工作、创先争优工作、群众工作年、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整体推进,逐步建立具有检察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体系,推动检察工作发展进步。
  
  

(劳杰 梁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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