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以来,长洲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与长洲区人民法院建立并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工作机制,落实民事行政检察息诉工作,对民事申诉案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积极支持和配合法院做好调解工作,努力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长洲区人民检察院在目前梧州市两级法院已建立和推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并有序开展的基础上,与长洲区人民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多元调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就人民检察院参与人民法院多元调解工作问题、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抗诉及再审工作有关问题提出一系列工作意见,进一步健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检调对接工作机制。规定凡是人民法院办理的各类案件(刑事、民商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案件),不论案件进入到哪一环节,人民检察院均可应邀派员参与法院调解。人民检察院认真协同人民法院做好多元调解工作,积极派员参与人民法院的多元调解工作,共同化解矛盾与纠纷。
此举是该院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破解抗诉案件改判率、检察建议采纳率低的现状,强化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加强检法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检调对接机制中的又一创新举措。
(陈小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