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检察院聘请廉政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

来源:广西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0-11-05  分享到:

  近日,长洲区检察院为保证检察人员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纪律检查周”的开展,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名担任该院的廉政监督员。
  近年来,长洲区检察院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通过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检察人员的廉洁从检教育。在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上,强化检察队伍管理,开展强化教育和内部监督,延伸监督渠道,向外聘请廉政监督员,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各项检察工作的监督。该次聘请的廉政监督员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的特点,选聘范围扩展到了学校、机关、社区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聘请的廉政监督员主要监督检察人员遵守检察纪律、办案纪律以及八小时以外的行为。
  该院强调检察人员必须配合廉洁监督员做好外部监督工作,规范 “四个保障”,树立 “三个意识”,为廉政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四个保障即:一要保障监督员的知情权、约谈权、建议权、督促权等四项权利;二要保障落实监督制度,推进此项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三要保障经常沟通的渠道,在感情上加强沟通,在工作上提供履职方便;四要保障督办意见及时办理,及时反馈结果。“三个意识”,即:一是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树立自觉支持配合廉政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意识;三是树立自觉接受监督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意识。     

(李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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