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为基层组织干部打“预防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9-18  分享到:

近日,广西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以深化基层组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契机,联合两镇两办深入该区27个村民委员会和10个居委会,开展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预防调查,以调研各项惠农扶贫资金的落实为重点,通过上预防法制课、开展举报宣传、职务犯罪预防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告诫他们远离职务犯罪,走好人生路。

近年来,随着农村城镇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和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增多,一些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从事某些行政管理职权时,经不起金钱诱惑,以权谋私,滥用职权。

针对此现状,该院以今年开展“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为契机,涉农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会计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发生在农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检查验收、项目实施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作为重点预防对象,建立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对辖区内两镇、两办开展一次预防职务犯罪专题宣讲。结合该院近三年来查办的基层“两委”干部职务犯罪典型案例,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农村基层干部容易触碰的法律高压线,可能触犯的罪名;指出村干部实施职务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告诫村干部要算好“健康帐”、“亲情帐”、“名誉帐”等,要时刻提醒自己慎用手中权力,要经得住考验,远离职务犯罪。

“检察官主动上门来上课,使我们受到了一次深刻而又实在的法制教育,是对我们乡村干部的关心和爱护。”长洲区龙华村党委书记在听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课如是说。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负责人表示,“村官”、“社区官”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虽然官小职微,权力有限,然而一旦蜕变,危害很大,是当前影响社会稳定和造成干群关系紧张、激发矛盾的一大诱因。因此,上预防法制课,剖析腐败的原因,讲解有关预防知识,进行警示宣传教育,常敲警钟很有必要。

李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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