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检联合法、司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活动见成效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5-09-17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执行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9月16日上午,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司法局对辖区的51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教育学习活动。

在该次活动中,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主席签署的主席特赦令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结合本次特赦的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让社区矫正人员正确认识国家对部分服刑罪犯进行特赦的重大意义,并对符合特赦条件的四类犯罪以及特赦的依据、程序、法律后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让社区矫正人员正确认识我们党的执政自信和制度自信以及我国走和平发展道路的鲜明立场,正确认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藉此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引导力度,激发其爱国热情,提高其改造积极性。

其次,组织社区人员集中学习了《梧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重点讲解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以及矫正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报到、学习、劳动、请销假、考核奖惩等相关规定,着重强调了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并警醒每一位社区矫正人员珍惜矫正机会,服从管理,认真改造,走出犯罪阴影, 积极面对生活。

长洲区检察院的干警还对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以及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提醒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加强对各种法律法规的学习,正确理解奖励、惩处的规定,充分认识享有的权益和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并希望他们加倍珍惜矫正的机会,悬崖勒马、回头是岸、痛改前非,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积极劳动,鼓励他们培养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把握正确的人生方向,以自己的一技之长回报和造福社会,用实际行动赢得社区的承认和尊重。

“今后,我们一定好好珍惜矫正的机会,好好改造,不再走重新犯罪的道路!”参加集中学习的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积极改过自新融入社会。

潘秋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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