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将“一岗双责”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身上,在3月4日召开的2016年年初工作大会上,长洲法院的分管院领导与各中层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责任状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落实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七次全会部署,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突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为主线,全面推进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责任担当,树立表率意识,发挥标杆作用。责任状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责任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责任状的签订,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提高了全院干警廉洁自律的意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不松劲”,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为我区“十三五”开局起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方盛 卢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