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凌晨6点,长洲法院法警大队在大队长胡志华的带领下,经过5个多小时冒雨长途跋涉近400公里,按时安全将涉嫌诽谤罪的被告人黄某某从梧州市看守所押解到南宁市青秀法院,确保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黄某某因涉嫌诽谤罪被羁押在梧州市看守所,而同案犯李某某患病被羁押在南宁茅桥中心医院进行治疗,为了便于开庭审理此案,长洲法院决定将黄某某从梧州市看守所押解到南宁市青秀法院进行开庭。
为了确保这次异地押解任务的顺利完成,长洲法院法警大队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一是制定周密的庭审保障、押解方案和应急预案。在庭审前法警大队召开工作部署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分工,并成立指挥组、押解组、看管组、值庭组、通讯机动保障巡庭组,由胡志华带队执行此次押解任务。二是严密组织,确保整个异地押解的安全。出发前对车辆警械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执行任务的车辆、装备状态良好;押解途中严格落实押解规则,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做到万无一失。同时,为了确保3月16日中午按时开庭,在押解黄某某的前一天,法警大队安排相关法警赶到南宁做好庭前准备,并于16日早上准时将同案犯李某某从南宁市茅桥中心医院押解到青秀法院,确保庭审的准时进行。三是周密部署,确保庭审警务保障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各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警务保障实施方案的部署,严格值庭操作规程,为审判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庭审结束后,法警大队押解组及时将黄某某还押到梧州市看守所,李某某还押到南宁市茅桥中心医院。整个押解和庭审保障过程无任何差错,切实为异地开庭审理提供了良好的保障,展现了长洲法院法警大队扎实的业务素质和过硬的工作作风。
庭审现场
(吴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