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增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效果,预防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长洲区司法局采取“四措施”,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排查走访制度。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该局规定矫正对象每月必须到司法所报到,社矫工作人员每月到社区服刑人员走访一次,并做好谈话记录。
二是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一是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请假;二是制定了《长洲区社区矫正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对突发事件,明确了处置程序和实行逐级上报。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各司法所,要求各所认真学习并熟悉应急处置预案。
三是强化特殊时期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为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有效管理,对特别时段和节点,如元旦春节期间,该局下发了《关于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到各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三个一”活动,即集中一次走访,集中一次警示教育,开展一次监管形势分析活动;同时,在1月份,该局还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两会期间,结合长洲区综治维稳工作,安排人员值班,每天实行零报告制度。通过特殊时段的监管和警示教育,最大限度的预防了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档案台帐管理。一是为了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该局要求各司法所对已解矫服刑人员的档案统一移交局社矫股保管;二是档案台帐方面,除建立执法档案、社区服刑人员个人档案外,各基层司法所还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台帐。
(徐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