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法院法警大队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以来全国法院警务和安保工作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精神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07-20  分享到:

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加强防范措施,消除隐患苗头,确保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顺利进行,7月19日上午,梧州市长洲区法院法警大队教导员黄志刚组织全体法警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15年以来全国法院警务和安保工作事故的通报》的通知精神。会上,黄志刚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5起安全事故案例,并组织大家进行深入剖析,让法警切实从这5起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

黄志刚要求切实把警务和安保工作摆在今后法警大队工作的重要位置,并对法院的警务和安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和分析。对司法警察在押解、值班、值庭等警务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对警务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遇到重大庭审活动,积极向分管院领导汇报,队长、教导员要亲临一线,做到善始善终,确保万无一失;二是强化法警们的大局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防范措施;三是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拾遗补缺,根除苗头,消除隐患,守住底线,从而在工作中杜绝出现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黄志刚强调,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追责问责”制度,对不正确履行职责出现安全事故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吴金梅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