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洲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参加社区矫正人员解矫宣告仪式

来源:平安梧州网总编室  发布日期:2016-10-13  分享到:

20161012,长洲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干警到长洲镇司法所参加社区矫正人员黄某的解矫宣告仪式。

社区矫正人员黄某系未成年人,2015年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在缓刑考验期间由其居住地的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现缓刑考验期间届满,司法行政机关依法为黄某举行了社区矫正人员解矫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简洁、严肃,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向黄某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当场宣布解除社区矫正,并向黄某发放《解除社区矫正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由黄某在这些文书上签字。

在解矫宣告仪式中,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对黄某的社区矫正相关材料进行了检查核实,并对黄某进行了谈话教育,告诫黄某在回归社会之后一定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要常怀一颗感恩的心,切勿再次犯罪。黄某保证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努力学习,让自己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国家和社会。

解矫宣告仪式

长洲区人民检察院  刘雪莹)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桂ICP备15009969号   桂公网安备 45040502000009号
网站主办: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梧州市平安办
电话:0774-6022086  邮箱:pawz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