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检察院结合多年的办案实践,发现检察建议能够最大限度地剖析罪犯的心理和犯罪生成的深层次原因,进而提出针对性的防腐措施,既能亡羊补牢、又可未雨绸缪,不失为预防腐败的有效之举。
一是深入到辖区内的镇、村和街道办,针对发案单位发生职务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危害,发检察建议、召开座谈会,召开案件分析会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以犯罪案件作为反面典型,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向农村基层组织发放检察建议,把职务犯罪预防机制植入各农村基层组织。完善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并形成有力的制衡,密切配合行政村纪检组织开展工作。把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与新农村“三农”工作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开展预防措施咨询活动,将检察工作延伸到各行政村。
三是指导镇、街道办加强监管,建立、健全预防机制。在将预防机制深入行政村一级基层组织的同时,指导镇、街道办党委、政府建立健全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本级部门及各行政村工作的监管力度。
四是指导镇、街道办开展农村基层组织的廉政文化教育。要明确目标,通过各镇、街道办以各种形式和载体加大廉政文化宣传的力度,要让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了解廉政文化对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现实意义和重要作用,从而解决农村党员干部尤其是解决村“两委”成员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李小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