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23岁的男子陈某某是广西梧州市人,平时经常上网。2015年,陈某某在某网络直播平台认识一名销售香烟的烟贩,抱着试一试的心理买了一些香烟吸食。陈某某觉得网购的香烟价钱便宜,质量还不错,随即萌生从网上低价购进香烟,然后在梧州非法经营的念头。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陈某某从网上购进香烟后,为了逃避国家对烟草专卖的严格管控,在微信朋友圈大量发布各种低价名牌香烟信息,其销售香烟的价格只有正常价格的一半。通过邮寄、代送等方式,案发时共销售各类香烟数万元。
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关键证据一一予以否认,企图蒙混过关,逃避侦查。检察机关审查全部案件材料后,引导公安机关从陈某某住处搜出的手机入手,对手机数据进行恢复,重点寻找其购销香烟的记录。
经依法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规定,未经烟草专卖行政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虽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辩称不记得非法经营烟草的种类、次数、数额,但是相关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辨认笔录等证据足以认定其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近日,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被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现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陈煜杰)